关于2013年7月13、14日毕业生离校的通知
作者:新闻中心
时间:201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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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院、处室、中心:
2013年7月13日至14日是我院办理2013届毕业生离校手续的时间。毕业生离校工作关系到学校的安全稳定,关系到全体毕业生的切身利益,是创建和谐校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离校,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工作
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服务意识,营造良好氛围,并落实分工,责任到人,扎实有效地实施毕业生离校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在7月12日前通知本部门请假的教职工到岗,同时要将毕业生离校安排及时告知,让毕业生离校的工作准备充分。
二、加强毕业生文明离校思想教育
(一)各学院要把就业教育和毕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引导毕业生增进爱校情感,提高诚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以健康文明的方式告别母校。
(二)开好毕业典礼。毕业典礼是大学教育过程的重要环节。各二级学院要把毕业典礼作为对毕业生离校前的最后一课,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和专业特色,按照隆重热烈、安全简朴的原则举行。
三、加强人文关怀,确保毕业生安全离校
(一)在毕业生离校期间,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到毕业生当中,了解毕业生的思想、生活和就业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疏导不良情绪,引导毕业生树立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以积极乐观的心态走向社会。
(二)关注特殊群体。对经济困难、就业困难、心理困惑等类型的毕业生,重点做好谈心、沟通和引导,给予必要的关怀和帮助,使他们舒心愉快地离校。
(三)加强保卫力量,提醒毕业生增强防范意识。教育、引导毕业生防止受到招聘欺诈和陷入传销陷阱,注意交通、生命和财产安全,妥善保管好毕业文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四)及时排查毕业生离校期间的不稳定因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按级报告,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各项服务工作
周到细致地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各二级学院(系)和涉及办理毕业手续的有关职能部门,要提前做好毕业手续办理的各项准备工作,坚持“方便学生、服务学生、爱护学生”的原则,既要严格毕业生离校程序,又要最大限度简化离校手续办理程序,尽可能地减少和缩短学生在校内外的频繁活动和路程。
人事处
201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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