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奖”和“留才奖”发放工作的通知
2018年09月20日 00:00
各二级学院: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奖” 西安高校“留才奖”发放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18]341号)文件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就业奖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8届毕业生就业奖
(一)申请条件
1、2018届统招毕业生;
2、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就业落户,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二)奖励标准
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
(三)申请时限
按照申请人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起计算,一年内可申请,即2018年7月6日—2019年7月6日,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四)申报流程
1、支付宝实名认证:申请人登录支付宝移动客户端,进入“城市服务”——“就业奖申请”模块,进行支付宝实名授权认证;
2、个人在线申请;
3、上传材料(电子版):
(1)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劳动合同;
4、审核:各区县及开发区对辖区内申请人信息进行后台审核。如审核未通过,申请人需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在所属区县或开发区进行线下补充提交相应材料;
5、公示:每月1日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奖金发放:公示结束后22个工作日内将奖金发放至个人支付宝账户或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二、2018年高校“留才奖”
(一)申请条件
2018届统招毕业生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就业落户,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二)奖励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据实给予普通高等院校一次性奖励。
(三)申请提交材料
1、2018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扫描清楚打印即可);
2、《西安市就业落户2018届高校毕业生花名册》(见附件)。
请各二级学院于2018年10月24日16:00前将以上两项材料准备齐全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吴世坤同志处。
三、各二级学院落实以上两项工作的负责人:
电子工程学院 杨佳澄 通信工程学院 唐志海
计算机工程学院 石 猛 软件学院 杨宏军
经济管理学院 张朝伟 交通工程学院 杨志发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加强政策的宣传,指导我院2018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确保2018届毕业生充分就业。
联系人:吴世坤 84159782
附件: 2018年在西安市就业落户应届高校毕业生花名册.xls
学生处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8年9月19日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神禾三路268号
(029)85610683 85610685 85610689
029-856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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