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8届毕业生教学管理与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2017年09月29日 00:00
各部门:
在省教育厅的关心、支持下,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和精心安排下,各部门通力合作,各二级学院、毕业班辅导员辛勤工作,圆满完成了2017届毕业生的顶岗实习与就业推荐工作。截止2017年7月7日,学院就业率达95.86%。其中专升本升学录取87人、成功创业4人、国家基层项目招考(报考三支一扶、西部计划)65人,毕业生中应征入伍报效祖国52人(部队直招士官22人)。2017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成绩喜人,获得了省教育厅和社会各界的好评,排在了陕西高职院校的前列。
新学期开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对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进行分析预判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作为推动就业创业工作的抓手,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和支柱产业发展,深化校企合作。遵循学院“强化内涵 提高质量 彰显特色 创建品牌”的“十六字”办学方针,遵照学院“加强组织领导 深化教学改革 强化校企合作 提高服务质量”的就业创业工作指导意见,着力推进创业创新工程,切实做好2018届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维护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工作,建立学院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进一步加强和做好2018届毕业生的教学、管理、就业创业指导等工作,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学院成立2018届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8届毕业生教育、管理和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现依据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精神,就学院2018届毕业生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院2018届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明 郑志飚
副组长:易兴芝 马 君 曹华民 张 敏 张文杰
成 员:马嫚娜 李 昀 卢荣军 金 钰 吴世坤 周积科 尹逊亮 姜育生 李 勇 胡战利 王 鹏 张朝伟 李元鹏 乔嗣辉 闫彬志 雷 婷 陈 槺 张 辉 王 刚 董宏伟
2018届毕业生工作总体协调:张 敏
学院领导小组下设:
1.教学顶岗实习工作组:
组 长:马君 副组长:李 昀 卢荣军 金钰
2.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组:
组 长:易兴芝 张 敏 副组长:卢荣军 吴世坤
3、教学顶岗实习及就业创业工作组成员:
汪 艳 韩宜珂 翟维维 刘丽娜 忽雪娇 雷丰丹
张 慧 张 晔 马社方 刘 鸿 刘西荣 王 瑾
宁 苗 王 锐 刘 蓉 赵 珺 高 维 高 飒 田 苗 和娇娇 张译化 张 丹 胡勤玲 李俞萱 王一婷 伍毅娜 袁 莹 白 冰 冯西艳 胡 伟
张晓菲 焦永欣 李 荣 何冬婷 刘保军 唐志海
张 戎 李元鹏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实做好2018届毕业生工作
(一)相关处室统筹协作,做好2018届毕业生工作
1.教务处要依据学院教学计划,做好2018届毕业班教学工作计划,并依照计划总体协调2018届毕业班后期教学及相关工作;重点做好各专业领域最前沿、最新技术技能的强化训练工作。
2.教务处要依据学院教学相关规定,抓好毕业生学籍档案整理归档、清考、毕业证数码照片信息采集和其它信息采集等工作。毕业生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确实做到各类信息采集无误,按时完成。
3.教务处要指导各二级学院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各专业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方案和计划,对顶岗实习工作加强指导和管理。
4.学生处要加强毕业班学生的管理工作,特别是加强对二级学院相关工作的检查指导,做好毕业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就业创业观念教育。
5.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要加强对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指导。
(二)各二级学院精心组织,认真细致地做好2018届毕业生工作
1.根据学院总体工作部署,各二级学院为做好2018届毕业生工作的主体,要指定一名学院领导专项分管毕业生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毕业生具体工作。
2.二级学院要在学院相关处室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与用人单位加强联系,有效地组织学生参加用人单位招聘宣讲会,并向用人单位积极推介毕业学生。
3.各二级学院要在学院教务处、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指导下,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1)教育毕业生按照要求完成教学计划中的顶岗实习环节,并在顶岗实习中自觉遵守学院和企业相关规定,保质保量按要求完成顶岗实习工作,撰写顶岗实习报告,圆满完成学业。
(2)教育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创业观,帮助毕业学生顺利就业。
(3)认真细致做好毕业生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确保毕业生信息全面准确。
(4)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工作,重点做好建档立卡毕业生的精准帮扶工作,建立台账,一生一策、责任到人,确保建档立卡毕业生充分就业。
(5)加强毕业生安全意识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自觉遵守学院和企业的相关制度规定,确保毕业生人身及财产安全,保证学院的安全稳定形势。
三、要求
1.毕业生工作是学院建设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以对社会负责、对学院负责、对家长负责、对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地做好此项工作。
2.教务处、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及各二级学院要认真贯彻学院关于2018届毕业生工作的相关安排意见,依据分工职责,根据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
3.各二级学院在做好毕业生工作中要发挥好指导作用,2018届毕业生工作将纳入各二级学院工作考评中,学院将依据考评情况进行表彰奖励。
4.学生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毕业生的管理,重点做好毕业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预防传销陷阱(重点防治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的各种传销陷阱)、网贷、宗教渗透,教育引导毕业生要按照学院的整体部署和安排顶岗实习,到北京、深圳、上海、江苏、宁波等大城市、世界500强企业学习锻炼,勤奋工作,干出成绩。
5.未经学院同意,任何部门负责人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安排毕业生顶岗实习及就业,扰乱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附件:
1.关于加强毕业班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2.关于加强2018届毕业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3.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
4.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工作安排表
附件一
关于加强毕业班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新学期开始,为保障广大毕业生的利益,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建立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就进一步做好2018届毕业生的教学、管理、就业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提高对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认识
加强2018届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对培养造就合格人才,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二级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工作,不断健全二级学院管理、就业机构,明确分工。
二、加强毕业生安全的管理
1.毕业班辅导员要坚持不懈地深入学生中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工作必须警钟长鸣,各二级学院要重申学校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观念和安全意识。
2.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禁止学生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及私藏管制刀具。要求毕业生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就寝,不在外租房居住或夜不归宿。
3.加强学生就业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毕业生误入传销组织,网贷陷阱。
三、严格课堂考勤制度,加强课堂纪律检查,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
各毕业班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纪律教育,鼓励学生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顺利完成学业,合格毕业。
四、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教育和帮扶工作
1.如何使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心态,面对严峻的就业压力,就需要全院各个部门树立“毕业生工作无小事”的观念,把毕业生工作作为学生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为毕业生提供好的就业帮助,加强对学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鼓励和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2.加强对毕业生就业指导,随时了解和掌握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对毕业生密切关注的毕业资格、就业及生活等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就业困难学生要给予足够的关心和帮助,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帮助毕业生处理好环境适应、求职择业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困惑。
附件二
关于加强2018届毕业生教学管理及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教育部等五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实习实践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13]32号)等政策要求,为保障毕业班正常教学秩序和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掌握和了解学生顶岗实习情况,实现精细化服务与管理,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顶岗实习前注意事项
1.2015级学生必须完成本学期教务处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具体毕业班考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2—24日、结课时间2017年11月25日。
2.按时参加教务处组织的毕业证数码照片采集,档案完善,个人信息采集等。未在规定时间进行内完成学院教学活动及相关工作的毕业生由于个人原因而影响毕业证的正常发放,由学生个人承担。
3.按《学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学生按时报到注册后,要按时参加学院的教育教学活动,按时上课完成学院规定的学业,按时参加考试,不得旷课和旷考;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无故不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以就业、择业、到用人单位上班等为由不参加教育教学活动者,按《学生管理规定》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并记入学籍档案。
4.对违反学校学习纪律的学生,根据《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违纪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以下处分:
1)旷课累计达20学时的,给予警告处分。
2)旷课累计达21-30学时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计入学籍档案。
3)旷课累计达31-40学时的,给予记过处分,并计入学籍档案。
4)旷课累计达41-50学时的,给予缓发毕业证半年处分。
5)旷课累计达50学时以上的,不准予毕业,颁发结业证书。
旷课累计学时以第五学期一学期为限;毕业设计、顶岗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旷课一天按6学时计。
5.毕业生应加强自我管理,严格遵守制度,按照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积极参与教学活动,不得在校外兼职或者从事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事宜。
二、顶岗实习期间的规定
顶岗实习是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学生职业技能的提高和职业素质的养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全体毕业生均须参加顶岗实习,规定时间内没有参加顶岗实习,不准予毕业。
2.顶岗实习学生须填写顶岗实习申请表,由学院审核通过后,可参加学院统一安排的顶岗实习,若学生不参加学院组织的顶岗实习,自主联系用人单位进行顶岗实习的,需填写自主联系顶岗实习申请表。经学院批准,方可自行参加顶岗实习。顶岗实习结束后需将顶岗实习报告按时上交学院,经学院审查评阅后给出顶岗实习鉴定意见,记入学生档案。
3.毕业生顶岗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和指导老师的安排和管理,遵守单位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所在单位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同时应当注意讲礼貌,虚心学习,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维护我校的荣誉。
4.顶岗实习期内,因故不能实习的,需向实习单位领导请假,连续请假一周以上的,需书面报告辅导员和二级学院。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实习岗位的,按照每天旷课6学时计。
5.顶岗实习期间,带班辅导员须将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到位,毕业班学生要定期关注班级QQ群、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的统一通知。因学生本人原因导致未能及时保持联系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6.顶岗实习期间为正常教学时间,严格按照正常教学的有关要求落实考勤制度。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如参加公务员考试,至用人单位应聘等),必须按照正常程序由本人提前书面请假,不得通过电话短信等临时请假。确因用人单位要求提前上岗工作的,在保证于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设计,征得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同意,并经二级学院、学生处、教务处有关领导审批后,可离开学校提前上岗。
7.顶岗实习成绩的考核由学校和企业共同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本规定适用于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8届毕业生,此文件中的规定若与学院新修订的政策文件冲突,以学院最新修订的为准。
本规定由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从2017年9月11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三
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
我院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关系到学院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直接影响我院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是学院全面工作中极为重要的方面,是学院本学年的工作重点。
为切实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保障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学生满意度逐年有所提高,现就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学院就业创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和深化毕业生就业创业制度改革,大力加强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建设,对就业创业工作进行了深入系统的顶层设计,形成了学校就业创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指导思想:以学生为本,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以服务国家战略和陕西地方经济建设需求为导向,以学生满意、学校满意、社会满意为目标,推动实现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以学生为本”是就业创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就业创业工作中落实“以学生为本”,一方面是提高就业创业服务质量,更重要的是帮助学生认识自我、了解社会、引导学生科学主动的选择职业、选择生活,而不是被选择。“以人才培养为基础”是强调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是高质量就业创业的保障,就业创业工作应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应对人才培养形成有效的反馈。“以服务国家战略和陕西地方经济建设为导向”强调学生个人选择应与国家、陕西地方经济建设需求相统一,毕业生应以“爱祖国、爱陕西、爱陕电”的“三爱”精神为价值取向。“以学生满意、学校满意、社会满意为目标”强调“三个满意”是衡量就业创业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办好校园招聘会,以学院推荐为主,同时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积极报考专升本、西部志愿者计划、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国家基层项目招考,鼓励毕业生应征入伍、积极投身于国防建设、报效祖国。充分运用陕西省、西安市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特别是帮扶政策,努力做到全覆盖、优先保障,重点帮扶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质量,力争就业率达到96%以上。
工作思路:优化就业创业教育体系,细化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深化就业创业调研体系,强化创新创业体系,量化困难学生帮扶体系。就业创业教育体系的目标是引导学生认识自我、提升职业规划能力、进行科学定位。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的目标是构建校企平台、帮助学生了解企业、了解社会。就业创业调研体系的目标是总结就业创业工作经验,发现人才成长规律,引导学生用于选择。创新创业体系的目标是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激发创业梦想,构建创业平台。量化困难学生帮扶体系的目标是全面推动学生的帮扶工作、运用好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攻坚克难、帮助学生全面脱困,实现充分就业,就业率达96%以上。
二、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
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奋斗目标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学院“优化内涵、提高质量、彰显特色、创建品牌”的“十六字”办学方向为目标,遵照学院“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校企合作、提高服务质量”的就业创业工作指导方针,着力推进创业创新工程,加强就业岗位引进和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教育,千方百计,狠抓落实,提高就业质量。
具体目标是:截止2018年6月底,2018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1%以上。各二级学院的初次就业率分别达到以下目标:
电子工程学院 92% 通信工程学院 92%
计算机工程学院 92% 软件学院 92%
经济管理学院 91% 交通工程学院 91%
三、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职责分工
2018届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由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具体职责如下:
教务处:
1.负责审核学生成绩单及对学生综合评定;
2.安排好各专业最新领域的专业技术技能课、就业技能专业课、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教育课;
3.做好学生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的教学指导工作;
4.做好二楼阶梯教室专场招聘会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5.做好毕业生出具学历证明、清考、档案归档、毕业证办理、学籍清查、顶岗实习的安排工作;
6、同人事处做好指导教师的选派和顶岗实习工作的检查工作。
财务处:
1.负责清查毕业生欠费收取工作;
2.负责收取就业学生体检费、代办费、交通费。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1.负责全院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日常工作;
2.承办上级下达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教育;
3.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积极进行对外联系,利用各种渠道收集、整理就业信息并及时发布,组织大、中型校园招聘会和不间断的校园专场招聘洽谈会等;
4.负责接待用人单位来院参观、考察、介绍学院情况以及到机场或车站等指定地点接送单位领导;
5.统计各二级学院的报名人数,按二级学院、班级、辅导员为单位进行汇总并上报主管领导;
6.做好生源信息的核对上报工作;
7.做好用人单位来访接待用车的安排及协调工作;
8.做好接待会用PPT、会议议程及日常工作文件处理。
学院办公室:
1.做好学院毕业生工作的总体协调服务保障工作;
2.做好毕业生推荐书学院意见的集中审核签章工作;
3.负责用人单位人员来院接待工作;
4.负责做好用人单位车辆和毕业生赴用人单位顶岗实习车辆的保障工作。
学生处:
1.负责做好毕业生思想鉴定工作;
2.督促做好毕业生专场和大型招聘会的组织及协调工作;
3.指导各二级学院做好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教育工作;
4.做好毕业生就业安全管理及思想稳定工作;
5.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教育工作;
6.做好毕业生欠费的督促清交工作;
7.积极做好火车站欢送学生工作;
8.做好毕业生合影留念工作;
9.同人事处一起做好指导教师的选派和协调辅导员做好顶岗实习学生火车票的购买工作。
二级学院:
1.按照学院部署落实毕业生就业创业教育工作;
2.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中的全程跟踪服务,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
3.加强和用人单位联系、不断深化校企合作;
4.负责组织毕业生按时参加专场或者大型招聘会;
5.负责毕业生上岗前资料的准备工作(包括学历证明、就业推荐书、三方协议、一寸或二寸免冠照片),要求填写规范、字迹工整,学生成绩单必须打印粘贴,辅导员意见栏必须填写规范、字迹工整,签名和日期严格按照规定填写清楚完整,印章加盖清楚等等;
6.毕业生就业欢送会的召开、组织体检、学生技能培训、三方协议书收交等工作;
7.做好在校毕业生日常管理、已就业学生的安全管理以及思想稳定工作;
8.做好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上报及毕业生欠费的清缴工作;
9.负责由报名最多的二级学院购买火车票;
10.做好毕业生合影留念工作;
11、做好指导教师的选派和管理工作;
12、指导学生做好顶岗实习协议的签订工作。
后勤处:
1.做好实验实训楼、主教学楼、学术报告厅整体卫生的清扫工作;
2.做好各教学楼、学术报告厅、阶梯教室、实验楼及卫生间的清洁工作;
3.做好毕业生离校宿舍相关情况统计、人员物品进出管理。
计算机实验实训中心、电子实验实训中心、交通实训中心:
1.做好毕业生校内实习实训的相关课程安排,做好毕业生专业最新最前沿核心技术技能的强化训练工作;
2.负责接待用人单位参观实训室的解说及演示工作;
3.负责电子、计算机、通信、经济管理及城市轨道类实验实训室的解说工作;
4.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指导工作。
保卫处:
1.毕业生离校进出物品的人员管理;
2.做好2018届毕业生户籍管理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3.做好部分专业就业学生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开据工作。
四、毕业生就业工作内容及程序
(一)就业指导。学院将在2017年11月开始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活动,帮助毕业生了解就业形势、就业创业政策、择业方法和技巧,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学院于2017年9-12月开设针对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课,纳入教学计划,进行系统规范的就业创业指导教育。除此以外,通过举办较高层次的就业创业指导系列讲座,优秀毕业生回校经验交流报告会,一定范围的就业咨询会、报告会等,充分利用网络、就业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教育。
(二)资格审查。毕业生资格审查是学院在毕业前夕对毕业生从专业、学历、培养方式、生源所在地以及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的鉴别认定,认定其能否取得毕业生资格,并将认定结果上报陕西省教育厅。认定合格的毕业生,将有资格获得《报到证》,否则不能正常毕业和派遣。
(三)收集、整理、发布就业信息。就业信息主要包括就业政策、社会需求和毕业生资源等信息。信息收集和发布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环节。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于2017年9月起向用人单位寄送信函,走访用人单位,宣传介绍学院概况、专业设置、毕业人数等情况,征集需求信息。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和二级学院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整理就业信息,并以学院官方网站、就业信息公布栏或书面通知、口头传达、短信群发等多种形式快捷、准确、迅速地向毕业生发(公)布,为毕业生提供充足的就业信息,让毕业生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
(四)组织专场或者大型招聘会推荐毕业生。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和二级学院通过就业市场、供需洽谈会、专场或者大型招聘会、就业网站等各种平台,为用人单位介绍、推荐不同专业、不同特长的毕业生。同时,学院将通过各种传媒向社会发布毕业生资源信息。
2018届毕业生大型校园招聘会暨校企合作推进会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星期五)。
(五)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从2017年10月开始,学院将陆续组织校园招聘活动。其中包括3-5次大中型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洽谈会和不定期的小型专场招聘面试洽谈会。
(六)编制就业方案。国家计划统招本专科毕业生《协议书》、《工作证明》、《劳动合同》、专升本、报考公务员等形式就业录取通知书上报审核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准确时间以省教育厅通知接受审核时间为准)。届时将依据《协议书》、《工作证明》、劳动合同、专升本、报考公务员录取通知书编制2018届毕业生就业方案,上报陕西省教育厅接受审核,并统计初次就业率。
(七)毕业生派遣。毕业生就业方案经陕西省教育厅审查确定后,开具报到证和准入证,做出毕业生离校安排,按照规定时间派遣毕业生。
毕业生派遣工作,主要包括开展文明离校教育;办理离校手续;按时做好毕业生档案请领、整理、分发和寄送。
(八)毕业生报到。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应按照《报到证》规定的时间期限到单位报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要事先取得单位同意。未落实就业单位派回生源地(或进行人事代理)的毕业生,也应凭《报到证》回生源地人事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便有关部门推荐就业。
(九)毕业生改派。毕业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按学院毕业生改派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毕业生档案整理和寄送。毕业生档案在毕业生离校前由毕业生所在院系集中整理,查漏补缺,做到资料齐全,并上交档案室审查并密封。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可以将密封好的档案经毕业生本人签字后自带(个人不能擅自拆除密封条),由毕业生本人转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人事代理机构;毕业生不愿或不便自带档案的,由就业指导中心配合档案科按照机要邮件形式转发到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人事代理机构。
(十一)毕业生集中派遣办理离校后,二级学院认真总结本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预测分析下年度毕业生情况,制订就业工作计划,并形成文字材料报送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中心统计汇总下年度全院毕业生生源情况,并报送陕西省教育厅。
(十二)在毕业生离校一年内,要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反馈工作。
五、毕业生就业创业有关政策须知
(一)非定向毕业生与定向毕业生,均通过学院推荐落实就业单位。
(二)报考国家公务员以及专升本的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约过程中,应将有关事宜告知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方可签订就业协议,并由双方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否则,因考国家公务员以及专升本等发生违约行为的,由其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三)因各种原因结业的学生,原则上回生源地区。学院可向用人单位推荐,有用人单位接收的,可予以派遣,但必须在《全国普通高等学院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无用人单位接收的,学院将其户籍和档案转至生源所在地,自谋职业。
学生在获知结业后,应及时与签约单位协商,并将协商结果及时通知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如学生隐瞒真相,报到时因结业原因被用人单位退回的,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结业生在结业后一年内,经过补考,成绩合格而换发毕业证书的,学院不再负责重新办理其就业事宜。
(四)学院鼓励毕业生响应国家面向基层就业的号召,采取积极措施,支持毕业生到基层和广大农村建功立业。对志愿到西部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学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以实际录取名额为准)。
(五)毕业生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本人德、智、体、美等各方面情况,如因毕业生隐瞒真相,导致录用单位解除协议,或将其退回学院的,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六)经学院体检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毕业生,或因身体健康原因被单位退回的毕业生,经学院指定医院检查确认,可保留就业资格一年,回家休养治病。一年之内病愈者,原用人单位仍同意接收的,可按原计划派遣,或随下一届毕业生就业,一年之后,未能治愈或无用人单位接收者,户口、档案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自谋职业。
(七)我院毕业生推荐和签约须使用学院统一印制的《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和教育部印制统一编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院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为保证就业秩序,维护学院信誉,保护用人单位利益,学院将严格协议书管理。协议书人手一份,复印件无效。学生签订、更换协议书须按照学院协议书签约及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已签订正式就业协议的毕业生,不得随意变动就业单位。
(九)2018年6月20日以前没有上报《协议书》的毕业生,学院将按规定正常派遣到生源地,其户籍和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由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推荐安排就业。毕业当年年底前,学院继续为其提供就业信息和推荐就业服务。
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自谋职业的毕业生,须填写学院统一印制的《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毕业生工作证明登记表》(以下简称“工作证明”),加盖所在工作单位或部门(企业、工商部门、城市社区街道、农村乡镇等)公章,院系签署意见并盖章,毕业生本人签名,于2018年6月20日以前上报学院就业指导中心。逾期,学院将按规定正常派遣到生源地,其户籍和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由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推荐安排就业。毕业当年年底前,学院继续为其提供就业信息和推荐就业服务。
2018年6月20日以前没有上报《协议书》或《工作证明》及专升本、报考公务员录取通知书的,不计入学院初次就业率。
(十)《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重要凭证,毕业生应妥善保管。若《报到证》丢失,毕业生应及时在相关媒体登记挂失,声明作废,并写出补办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查同意后,持有关证件和材料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补办,费用由毕业生本人承担。《户口迁移证》遗失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学院保卫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由于遗失证件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六、奖惩激励措施
(一)学院继续实行就业创业工作奖惩激励措施。开展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辅导员评比活动,从“初次就业率、就业创业工作状态、就业创业指导教育、毕业生管理”四个方面进行考评实施表彰奖励。
(二)鼓励毕业生参加专升本、报考国家公务员、参加国家省市项目。专升本、考取国家公务员、批准获取国家省市项目、应征入伍的毕业生人数计入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人数。各二级学院、毕业班辅导员组织毕业生认真学习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陕电院教发[2017]1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高职学生专升本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积极动员毕业生报名参加学院组织的专升本辅导班,各二级学院专升本报名最低人数如下:
电子工程学院 45人 通信工程学院 25人
计算机工程学院 70人 软件学院 55人
经济管理学院 125人 交通工程学院 125人
(三)完善“就业创业工程”体系,动员全院教职工,齐心协力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号召全院非就业工作部门的同志主动协助毕业生就业,对非就业部门的同志主动设法安置毕业生就业并作出成绩的,经核实后学院将给予一定奖励。
(四)努力扩大毕业生就业岗位。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抽调、组织得力人员在“走出去、请进来”上下功夫,千方百计积极主动对外开展用人单位联系引进工作,尽可能多地提供工作岗位供毕业生选择。
(五)扎实认真地做好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二级学院就业小组成员要深入到毕业生中间,准确掌握毕业生的就业意向和思想动态,通过会议、座谈、个别谈心等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广大毕业生在认识上贴近现实,在行动上积极就业。全院教师、职工在各自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毕业生就业观念转化工作。教育学生在暂时无法取得理想的就业岗位时,先就业、后择业。
七、就业创业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落实“一把手工程”
2018届毕业生仍然保持较大数量,推荐就业任务繁重。为此,二级学院应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和学院自身发展的角度出发,增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以人为本,加强管理,落实“一把手工程”。二级学院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及时解决就业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落实、措施落实和政策落实。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工作,由学院统筹领导,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二级学院负责落实,全院教职员工积极参与的就业创业工作体系。
(二)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部队建功立业。
实施做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统筹实施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志愿者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到村任职计划”、“特岗计划”等项目。特别是要鼓励我院毕业生在“西部志愿者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应征入伍等基层项目就业。
扎实做好我院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鼓励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积极响应国家“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 2018年上半年,要及早启动、精心谋划开展“预征工作周”等活动,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政策和毕业生在部队锻炼成长、建功立业的优秀事迹,动员广大毕业生报名预征,确保完成预征工作目标任务。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要求,做好政策宣讲、重点推荐、困难帮扶、就业指导等服务。另外开设毕业生入伍绿色通道,配合兵役部门在暑假前完成体检、政审和预定兵员工作。根据国家规定落实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退役后复学升学、就业创业等政策,鼓励毕业生投身军营、报效国家。各二级学院毕业生应征入伍最低人数如下:
电子工程学院 15人 通信工程学院 10人
计算机工程学院 20人 软件学院 15人
经济管理学院 35人 交通工程学院 35人
(三)全面推进毕业生创新创业工作,力争实现2018届毕业生自主创业人数新突破。
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要把创新创业教育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各二级学院要广泛开展创业指导教育、创业模拟等实践活动,着力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要大力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实习。就业指导中心要继续做好自主创业学生的引导和培训工作,配合落实好减税、贴息贷款、培训补贴、落户等政策。要组织开展政策咨询、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积极引导鼓励我院毕业生自主创业。
(四)增强服务意识,加大就业创业服务指导力度。
学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和二级学院要切实转变观念,努力实现就业创业管理、就业创业指导和就业创业服务三位一体,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为中心,以就业指导为依托”的工作模式。院系领导要齐抓共管、统一部署,加强力量,落实责任,积极主动地做好就业创业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人员要全面了解二级学院各专业的社会需求信息和供需关系,客观及时地向毕业生分析宣讲就业形势,根据专业特点、学科层次,组织开展毕业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应聘洽谈技巧训练等丰富多彩的就业创业指导活动,提高毕业生求职择业能力。要加强新专业、就业相对较差的专业和贫困家庭、地震灾区及自身条件较差的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全体就业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坚持以学生为本,开展细致入微的就业服务。深入学生中间,注重调查研究,加强针对性服务,积极开展就业咨询、心理咨询活动,减轻就业压力,为毕业生创造宽松的就业环境。
(五)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教育,转变毕业生就业创业观念。
二级学院要加强对毕业生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教育,使毕业生树立市场导向、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终身学习的观念;要加强形势政策和思想教育,鼓励毕业生响应国家面向基层就业的号召,采取积极措施,支持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建功立业;加强诚信和法律观念教育,确立高尚的求职道德,自觉履行就业协议,选择正确的成才道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为毕业生搞好心理咨询和辅导,提高毕业生战胜挫折的信心,形成自己的择业特色;抛弃“一次就业定终身”的陈旧观念,树立“先就业、求生存,后择业、谋发展”的就业观念,积极抢占就业市场。
(六)重点帮扶,对特殊困难群体实施有效的就业创业援助,切实做好建档立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帮扶工作,打好教育精准扶贫攻坚战,确保毕业生充分就业。
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援助工作。特别是建档立卡毕业生,要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毕业生,给予必要的援助,开展“一对一”帮扶,挖掘各方面资源、优先推荐、优先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帮助其实现充分就业。
(七)积极开展就业市场,进一步提高就业率及就业创业质量。
学院在巩固省内就业市场的基础上,加大省外就业市场的拓展,就业指导中心要根据专业特色,与长期合作单位加强联系,巩固基地优势。利用各种机会宣传学院、宣传专业、宣传学生。实行“巩固本省市场,扩大省外市场,突出基地优势,发挥中介作用”的战略,努力拓宽就业市场,广开就业渠道。加大就业实习基地建设,积极创建学院和院系两级就业实习基地。加大新增专业的市场开发力度,为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提高我院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八)端正思想,扎实工作,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上鼓实劲、做实事、求实效。
各级各类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人员要始终贯彻学院领导一贯倡导的求真务实的工作要求,以求实的工作精神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杜绝在毕业生就业问题上各种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学院负责的态度,规范自己的言行,诚实做人,用心做事,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上鼓实劲、做实事、求实效。今后,上报就业指导中心的《就业协议书》、《工作证明》等要进行严格审查,发现虚假问题的一律不计入就业率统计,并要进行全院点名通报批评。
(九)开展做好思想教育和宣传工作,确保就业安全稳定。
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和宣传工作。要加强对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创业教育,通过举办形势宣讲会、典型报告会、党团活动等多种形式,引导毕业生树立远大理想,转变就业观念,积极到基层一线砥砺品质,增长才干。大力宣传我院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切实维护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加强毕业生招聘会的规范管理和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注意防范招聘欺诈和传销陷阱及网络贷款;加强就业困难群体心理援助,及时化解潜在矛盾;大力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活动,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研究和制度创新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应加强理论学习和工作研究,熟知就业创业政策,了解就业形势,掌握与就业创业相关的理论和实践。以科学发展观的思维,研究探索当前就业创业工作新规律、新方法。规范和完善各项制度,形成科学合理、快捷高效的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
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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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工作安排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1、省教育厅《关于对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进行分析预判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我校2018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就业文件; 2、做好2018届毕业生信息采集表的采集工作及专升本报名的宣传工作; 3、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推荐书的印制工作和三方协议书编号信息的整理工作。 | 教务处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 2017年9月15日 |
2 | 1、召开二级学院负责人、毕业班辅导员工作会议,学习2018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及就业文件,部署2018届毕业班顶岗实习就业工作; 2、各二级学院、各毕业班创新创业课程上组织学习学校2018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及就业文件,指导学生填写就业推荐书、三方协议书的基本信息,制作个人简历、讲解面试前的准备及面试过程中的技巧; 3、做好2018届毕业生生源信息数据库的采集上报工作。 | 教务处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级学院 | 2017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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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工作安排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完成时间 |
3 | 1、做好2017年秋冬季大型校园招聘会文件的起草、下发及招聘会会讯的发布工作; 2、做好校企合作单位的联系工作及招聘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3、做好校企合作单位的接待工作及专场招聘会的组织安排工作; 4、做好大型校园招聘会招聘展板的制作工作及招聘会会场的布置工作。 | 学生处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级学院 | 2017年9月29日 |
4 | 1、做好大型校园招聘会的组织安排工作; 2、做好校企合作单位的接待工作和大型校园招聘会的招聘工作; 3、做好2018届毕业生的体检、入职和赴单位顶岗实习就业的安排工作。 4、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推荐书的审核验印工作; 5、做好校企合作单位参会资料的审工作; 6、做好2018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及就业安全教育工作; 7、做好校企合作座谈会的召开及协议书的签订工作。 | 学院办公室 教务处 学生处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级学院 | 2017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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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工作安排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完成时间 |
5 | 1、做好2018届毕业生赴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就业的组织安排工作; 2、加强校政、校企合作,做好用人单位的考察引进工作,做好专场招聘会的组织安排工作; 3、重点做好建档立卡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特殊群体毕业生的推荐和帮扶工作,打好脱贫攻坚战,确保充分就业; 4、做好2018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及就业工作的统计及清查工作。 | 教务处 学生处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级学院 | 2017年10月31日 |
6 | 1、召开2018届在校学生工作会议,了解学生的动态,帮助其尽快落实工作单位,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完成顶岗实习及就业工作; 2、做好2018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及就业工作阶段性的总结评比表彰工作; 3、继续做做2018届毕业生的清查及推荐工作; 4、加强指导教师的管理和考勤,做好毕业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5、做好国家基层项目报考的宣传工作及报名的组织工作; 6、做好学院升本工作中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参观考察工作。 | 教务处 学生处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级学院 | 2017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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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工作安排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完成时间 |
7 | 1、做好已赴单位参加顶岗实习及就业学生的安全稳定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学生在单位虚心学习,熟练掌握单位的业务和工作流程,干出成绩; 2、继续做好未参加顶岗实习及就业学生的推荐工作,帮助其尽快落实工作单位,赴单位参加顶岗实习及就业,圆满完成顶岗实习任务; 3、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的更新上报工作; 4、做好2017年度就业质量报告的撰写工作。 | 教务处 学生处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级学院 | 2017年11月30日 |
8 | 1、继续加强用人单位的联系工作,继续做好未参加顶岗实习及就业学生的推荐工作; 2、做好2018届毕业生自主顶岗实习及就业学生材料的审核工作; 3、做好指导教师的管理和考勤工作; 4、做好2018届毕业生三方协议书的回收工作; 5、做好2018届毕业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及稳定工作; 6、加强专升本辅导班学生的考勤及管理工作。 | 教务处 学生处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级学院 | 2017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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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工作安排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完成时间 |
9 | 1、做好已赴单位参加顶岗实习及就业学生庆祝元旦、春节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 2、赴用人单位看望2018届顶岗实习及就业学生,共同庆祝元旦及春节活动; 3、做好2018届毕业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及稳定工作; 4、做好校企合作单位的新年的祝福及本年度就业创业工作总结。 | 学生处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级学院 | 2017年1月15日 |
10 | 1、做好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文件的制定、宣传及动员学生按照规定时间节点申请、审核工作; 2、做好2018届毕业生春节后的再次清查工作,帮助未落实单位的学生做好推荐安置工作; 3、做好2018届毕业生三方协议书的回收及录入工作; 4、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的更新上报工作; 5、做好2018届毕业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及稳定工作。 | 学生处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级学院 | 2018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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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工作安排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完成时间 |
11 | 1、做好已赴单位参加顶岗实习及就业安全教育工作及稳定工作; 2、做好2018届毕业生三方协议书的回收及录入工作; 3、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的更新上报工作; 4、做好校企合作单位的引进及毕业生的推荐安置工作; 5、做好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整理上报工作。 | 学生处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级学院 | 2018年4月20日 |
12 | 1、做好2018届毕业生的补考、清考工作; 2、做好2018届毕业生未落实单位学生的推荐工作; 3、做好2018届毕业生三方协议书的回收及录入工作; 4、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的更新上报工作; 5、做好2018届毕业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及稳定工作 6、做好2018届毕业生自主创业学生材料的收集工作; 7、做好2017年秋季大型校园招聘会招聘补贴材料的整理上报工作; 8、做好2018届毕业生派遣生源信息的核对工作。 | 教务处 学生处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级学院 | 2018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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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工作安排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完成时间 |
13 | 1、做好已赴单位参加顶岗实习及就业安全教育工作及稳定工作; 2、做好2018届毕业生三方协议书的回收及录入工作; 3、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的更新上报工作; 4、做好2018届毕业生派遣数据的核对工作; 5、做好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工作; 6、做好三支一扶等国家基层项目的审核盖章工作; 7、做好2018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宣传动员、报名工作。 | 学生处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级学院 | 2018年6月20日 |
14 | 1、做好2018届毕业生的就业材料的整理装订工作; 2、做好2018届毕业生的派遣工作和报到证办理工作; 3、做好2018届毕业生报到证的发放及纠错改派工作; 4、继续做好2018届需要学校推荐毕业生的推荐安置工作; 5、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总结工作 | 学生处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级学院 | 2018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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