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7年04月20日 00:00
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陕电院网发〔2017〕1号
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已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省委网信办《关于开展< 网络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陕网信发[2016]22号)文件要求,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由学院网络中心牵头组织、信息化建设管理办公室辅助实施,特此开展“网络安全法”宣传活动。
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目的
进一步推进我院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建设,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宣传,营造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增强全院师生的网络信息安全意识,号召全院师生坚决抵制危害网络的行为,共同维护好学院的网络安全。
二、活动领导小组
为确保我院“网络安全法”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学院成立了“网络安全法”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张 明 郑志飚
副组长:曹华民 张 敏 马 君
组 员:尹逊亮 马嫚娜 祝周民 乔嗣辉
付 锐 卢荣军 金 钰 李 昀 董红伟 胡战利
郑 殿 李 勇 李元鹏 杨志发 张朝伟 雷 浩
耿 菲 刘佳颖 王胜博 董圣圣
三、活动主题
网络安全 人人有责
四、活动时间
2017年4月20日—6月10日
五、活动形式
1.由学院网络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全院师生进行《网络安全法》相关案例的讲解。
2.由学院网络中心教师和学校网络兴趣小组中部分学生组成网络信息安全演练攻防小组,在学院计算机中心固定机房中开展网络安全攻防演练。
3.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就《网络安全法》中有兴趣的内容,由网络中心教师组织座谈会。
4.具体活动详见《网络安全法活动安排表》(附件)
六、活动要求
1.各部门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网络中心开展《网络安全法》宣传活动。
2.活动期间各部门要统筹安排好本部门参加人员的时间,务必参加网络中心组织的普法安全活动,共同推动《网络安全法》深入人心。
3.网络中心要及时发现和挖掘普法活动中的典型人和事,及时总结和宣传网络安全活动中的开展情况。
网络中心
2017年4月19日
附件
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网络安全法》宣传活动安排表
活动内容 | 时间 | 地点 | 组织形式及参加人员 | |
第一周 | 《网络安全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 4月24日 | 学术报告厅 | 网络中心、学生处组织 全体师生参加 |
第二周 | 网络信息安全攻防 | 5月9日 (星期二) | 计算机中心 | 网络中心、学生处组织 学生代表参加 |
《网络安全法》座谈会 | 5月11日 (星期四) | 各二级院 会议室 | 各二级院组织 学生代表参加 | |
第三周 | 信息安全知识科普讲座 | 5月15日 (星期一) | 教学楼 | 网络中心、学生处组织 学生代表参加 |
《网络安全法》座谈会 | 5月18日 (星期四) | 各二级院 会议室 | 各二级院组织 学生代表参加 | |
第四周 | 网络安全知识竞赛 | 5月22日 (星期一) | 教学楼 | 网络中心、学生处组织 学生代表参加 |
《网络安全法》学习 | 5月24日 (星期三) | 各二级院 会议室 | 各二级院组织 学生代表参加 | |
第五周 | 参观学院数据中心 | 5月26日 (星期五) | 工程实训 大楼 | 网络中心、学生处组织 学生代表参加 |
《网络安全法》学习 | 5月30日 (星期二) | 各二级院 会议室 | 各二级院组织 学生代表参加 | |
第六周 | 《网络安全法》座谈会 | 6月5日 (星期一) | 各二级院 会议室 | 各二级院组织 学生代表参加 |
总结表彰大会 | 6月7日 (星期三) | 学术报告厅 | 网络中心、学生处组织 全体师生参加 | |
备注 | 本次活动主办单位:网络中心、学生处; 协办单位:学院办公室、各二级学院、图书馆、信息化建设管理办公室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神禾三路268号
(029)85610683 85610685 85610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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