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招生常见问题解答
作者:日期:2017-07-17浏览量:

2017 年招生常见问题解答

1.我院有哪几种招生形式?考生报考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我院招生形式有三年制高职招生(每年7-8月)、五年制高职招生(每年7-8月)以及省内综合评价分类考试招生(每年3-4月)三种。2017年,除省内综合评价分类考试生外,我院高招计划3205名,其中,陕西省高招计划2605名(理工类:1275名,文史类:850名),外省计划600名。通过高考招生报考我院,考生须参加当年高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份高职(专科)录取批次控制线,并按规定时间填报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

2.我院2017年高考招生省份和录取分数线分别是多少?

答:我院2017年主要在陕西省、山西省、甘肃省、内蒙古、青海省、河南省、新疆自治区、云南省、宁夏自治区进行招生。我院不提前设定录取分数线。由省招办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我院招生计划数进行投档,录满为止。2017年陕西省、山西省投档分数线为150分;甘肃省为180分;内蒙古为160分;河南省为180分;云南省为300人;宁夏为200分;青海省和新疆自治区分数线暂未发布。

3.考生高考分数为**分,能否被我院录取?

答:陕西省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考生成绩达到我省高职(专科)录取批次控制线,应A院校志愿填报我院,增加录取机会;非A院校志愿报考,录取希望很小。建议考生根据分数、兴趣方向合理选报专业志愿。未达到专科线不能被录取。

4.我院招生专业有哪些?

答:我院招生专业以电子信息为龙头,形成以工学为主,工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结构合理,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坚持面向生产一线,培养“基础较厚、口径较宽、注重实践、善于应用、富于创新,勇于创业”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今年招生专业44个(理工招生专业34个、文科招生专业10个),其中,陕西省重点专业5个: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软件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陕西省教育厅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物联网应用技术、电子商务;校级重点专业16个: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经济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会计、物联网应用技术、电子商务、智能控制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移动通信技术、微电子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云计算技术与应用、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无人机应用技术;校级特色专业6个:微电子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机电一体化技术、广电技术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专科)招生专业一览表》。在解答招生专业就业方向、培养目标的情况下,建议考生自主选择报考专业。

5.学生就业是否包分配,主要就业单位有哪些?

答:我院按照“对口安置,定向就业”指导思想,采取“全院参与、全员参与、全程参与”的三全就业保障体系,切实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学院联系用人单位来校招聘,单位和学生双向选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单位参加招聘面试。我院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其中,80%以上学生到中兴、华为、三星、西安比亚迪电子、中铁电气化集团、北京地铁、西安地铁、广州地铁、深圳地铁、宁波地铁等大型国有企业,世界500强企业就业,正式入职后月薪一般能达到5000元以上。同时,学院坚持“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入推动大众创业工作,持续完善就业政策,扶持指导大学生创业。我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孵化基地为有意愿创业的学生搭建了良好平台,并经常性邀请著名学者、知名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创业成功人士为学生开展创业基础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增强学生创新、创业信心。

6.大学期间,是否可以申请转专业?

答:凡新生表现良好,无任何违纪行为,并符合其它相关规定者,由新生本人提出申请,家长同意,可以申请转专业,不收取任何费用。

7.文科生是否可报考理科专业?

答:文、理科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的文、理科招生专业,不能跨科类选报专业志愿。

8.我院有哪些奖助学政策?

答: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3500元/年)、学院奖学金(最高3000元)和校友奖学金等。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全院每年奖助学金发放金额超过1000万元,覆盖率超过50%。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新生报到注册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9.我院今年是否招收五年制高职?

答:2017年,我院针对初中应届毕业生制定了五年制高职计划,计划人数500名。

10.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学历证书、会考成绩证明等,由学院验证。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陕西省教育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招生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附:什么是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投档原则。投档时,分科类将所有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位次。按照从高到低的排列次序和每个考生院校志愿(A、B、C、D等)的先后顺序依次检索志愿。

平行志愿不是平等志愿。对考生院校志愿的检索和投档是按照志愿A、B、C、D等顺序依次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在检索其它志愿。如:某考生的投档分数符合A院校投档条件,则会向A院校投档。该生投档分数即使符合B、C、D等院校投档条件,也不会再被检索和投档。

平行志愿不等同于平行录取。对每个考生,录取机会只有一次。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投档,已投档考生因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等不符合院校录取要求而被退档时,其电子档案将无法再投向其它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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