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
招生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我省《关于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5〕29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6年普通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相关工作予以安排,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以分类考试招生为契机,探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录取新模式,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实现校企战略合作,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更好地服务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原则;坚持自主自律原则;规范分类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成立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工作,做好试卷命题、考试组织、试卷阅卷、录取分数线划定等工作内容。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办公室设于招生办。
三、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时间
1.未报名者入学申请时间:2016年3月1日8:00-18日12:00;
2.领取参加学院考试准考证:2016年3月18日12:00前;
3.职业适应性测试:2016年3月18日15:00-17:00(星期五);
4.预录取公示:2016年4月5日前;
5.报名注册: 2016年4月6日-18日;
6.录取确认备案: 2016年4月19日-20日。
四、工作程序
(一)申请报考时间和方式
凡未申请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3月18日中午12:00前,
可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报考我院。
(二)报考确认
申请报考我院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8日中午12:00前在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可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院测试科目准考证。
五、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安排
1、准考证发放:考生于3月18日中午12:00前到学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
2、测试时间:2016年3月18日15:00-17:00(星期五);
3、测试地点: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西安市长安区神禾
三路)。
六、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为文化基础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一)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学院组织文化基础测试(总分100
分),考查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四个科目,合为一套试题,考试时间150分钟,依据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要求命题;
(二)对于“三校生”单独考试的学生和具有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学院组织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
1、文化基础测试(总分150分),考查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四个科目,合为一套试题,考试时间150分钟,依据2016年陕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要求命题;
2、职业技能测试(总分15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礼貌修养等。
七、招生信息发布
请考生及家长随时关注我院官网,相关时间安排以网上公布为准,所有关于综合评价考试招生的信息也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届时不再另行通知。
八、 乘车路线
乘车:城西乘324率、火车站乘500路、南门外乘323路直达到陕西电子科技学院站下车向东。
地铁:西安城北客运站、钟楼成长地铁二号线到韦曲南站下车转323路公交车到电子科技学院站向东。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三路(常宁宫北)
联系电话:029-85610806 咨询QQ:325106292
传真电话:029-85610805 E-mail: [email protected]
学院网址:www.sxetcedu.com 邮编:710125
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