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市政发〔2015〕29号)文件要求精神,为了做好2016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求职创业补贴的范围
2016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范围:1.2016毕业年度内其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身患残疾、本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该“家庭”指直系亲属或本人享受低保);2.已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2016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申请所需材料(均为一式2份)
1、高校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以申请学生本人身份证姓名在西安市建行开办的银行卡复印件。
(4)按申请对象类型的不同需提供以下材料(若出现类型重复时,优先以“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来申请)。
a、低保家庭:①、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其中必须包含被批准享受低保的最新起始时间);②、户口本复印件。若因父母双亡等原因产生供养关系转移的情况,以及直系亲属或本人享受低保的,需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关系证明。
b、身患残疾:户口所在地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或本人残疾证。
c、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由本人出具相关申请表(并在申请原因中注明是哪一年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外,由学校出具“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花名册”2份并加盖公章(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下载)。
三.报送时间与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尽快通知毕业班学生,按要求下载办理所需的材料。
2.认真做好个人材料的审核汇总工作,将学生个人材料、《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并备注明享受的条件),于2016年3月23日前报送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3.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表样均在学校网站下载,并按有关说明办理。
[点击浏览该文件: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
[点击浏览该文件: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doc]
[点击浏览该文件:2016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