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开学初,各二级学院对学生学籍进行清查,杨尚华等76名学生未按照《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履行报到注册手续,也未在学校办理正常请假手续,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二条和第三十条《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七条和第二十六条第七款、第八款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拟对杨尚华等76名学生作退学处理。
此退学决定通过学院主页(http://www.sxetcedu.com/)及校内公告通知学生本人。学生如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学院将于公示期满无异议,教务处将报请学校对学生作退学处理,拟退学处理名单(见附件)。
本公告期满视为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拟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
公告日期:2018年 12月6 日—2018年12 月19 日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29-84151210 18629155808
学籍管理科电话:029-85610801 62559269
附件: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拟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教 务 处
2018年12月05日
公式名单(76人)12.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