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学院校歌歌词的通知
各部门:
校歌是学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学院特色、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载体,是学院形象和特色的直接展示,是学院办学理念和校园精神的集中体现,在学院章程中也作重点列出,现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及社会友人开展校歌征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集学院校歌目的
为激发广大师生的爱校热情,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内涵,大力培养广大师生的爱国爱校热情,增强学校凝聚力,提升学院形象,传播学院良好的教育理念,培育学生良好的爱国爱校思想,具有较高的审美能力、人格魅力和人文情怀。广大师生要积极参与学院校歌征集工作中,发挥师生聪明才智,共为学院发展出力。
二、学院校歌歌词要求
1、歌词作品能突出反映学校24年的发展历史,“志存高远、向善求真”的校训,立校宗旨,历史变迁,文化传承,办学理念和特色,以及反映校园鼓舞人心,催人奋进的精神风貌。
2、具有当代大学特有的文化气息和较高的艺术表现力,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历史的厚重感,创意独特,立意高远。
3、歌词,简洁凝练、朗朗上口、催人奋进、富有感染力和凝聚力,句式严谨工整,篇幅适度。
三、征集对象及方式
1、面向全院师生公开征集作品,参与者可以为个人、团队或单位。
2、面向广大校友、社会友人征集作品,参与者可以为个人、团队或单位。
四、截稿时间及投稿方式
1、公开征集歌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4月20日。
2、作品通过电子文档、传真等方递交。
五、投稿要求
1、提交的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一经发现抄袭、侵权等情况取消作者参与资格,所涉及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2、应征作品后须附作者姓名、所在专业、年级、班级及联系电
话。校友须注明姓名、专业、届别及联系电话。社会友人须注明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和联系电话。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3、作品著作权归学校所有,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个人或集体不得在任何时间和场合使用。
六、评选与奖励
通过专家评审,征求意见,学校会议决定等方式,评选出最终方案,凡歌词被选定入围,学院将给予重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石 猛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及传真:85610805
学院办公室
2016年3月20日